伊犁 伊犁防城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什么时间办-伊犁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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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防城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什么时间办-伊犁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提起公积金,防城房相信大家都是港住不陌生的,因为在公司上班的积金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职工都是缴纳了自己的个人公积金的,我们缴纳的时间个人公积金满足要求都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个方面的防城房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这个方面的港住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积金

一、时间 防城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防城房审批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港住 防城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积金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审批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时间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防城房翻建、港住大修自住住房的积金;(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就是今天华律网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有关公积金提取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可以知道具体的被拿来时间,正常的情况下都是需要在正常的工作日时间去申请办理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是不收取任何的费用的,如果大家在这个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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